最近看了臉書爆出種種資安問題,某篇文章提及[公司專政]的方法,就是實施[雙股權制]
[雙股權制]
在美國很普遍,可以使公司創始人及其他大股東在公司上市後仍能保留足夠的表決權來控制公司。
將股票分別A、B兩類,向外部投資人公開發行的A類股,每股只有一票的投票權。管理階層手上的B股卻是一股能投10票。這兩類股票將享有同等的配息和出售所的分配權。B股不公開交易,但可以按照1:1的比例傳換成A股。這種結構可以讓管理階層放心大膽地出擊,不用擔心被辭退或面臨敵意收購。
目前只有紐約證卷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和那斯達克市場(Nasdaq stock Market)均允許上次公司採取雙股權制。目前香港跟新加坡都打算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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